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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环中律师,上海金牌刑事辩护律师【手机(微信):13918930001】,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硕士,上海知名律所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专职代理刑事辩护、看守所会见、申请取保候审、适用缓刑、无罪辩护等刑事业务。承办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邢环中律师
手机号码:13918930001
邮箱地址:309031616@qq.com
执业证号:13101200810151520
执业机构: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13层
一、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量刑标准
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以窃取、刺探、收买方法,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、盗窃、贪污、挪用公款、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,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。
二、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认定标准
本罪与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犯罪对象都是国家秘密,客观上都违反了保密法规。但是二者的社会危害性不同,应注意区分。它们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1、在主体要件方面,泄露国家秘密罪是职务犯罪,其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;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。
2、客观要件不同,泄露国家秘密罪表现为"泄露",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表现为"获取"。
3、在主观方面,泄露国家秘密罪可以是故意的,也可以是过失的,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必须是故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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