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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环中律师,上海金牌刑事辩护律师【手机(微信):13918930001】,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硕士,上海知名律所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专职代理刑事辩护、看守所会见、申请取保候审、适用缓刑、无罪辩护等刑事业务。承办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邢环中律师
手机号码:13918930001
邮箱地址:309031616@qq.com
执业证号:13101200810151520
执业机构: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13层
在现实社会中,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刑事犯罪是否可以形式和解的问题,在司法实践中,犯罪嫌疑人如果向被害人赔偿损失、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。
那么刑事犯罪可以刑事和解吗?
可以的,轻伤或重伤的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,在民事方面当事人都可以和解,和解后打人的人可以取保候审出来,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可以作相对不起诉,案件移到法院也可以判处缓刑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(2013年1月1日起施行) 第277条、第278条、第279条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(2013年1月1日起施行) 第272条、 第273条、 第333条、 第496-506条。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真诚悔罪,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、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,被害人自愿和解的,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:
1、因民间纠纷引起,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、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,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;
2、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。
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,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,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,对和解的自愿性、合法性进行审查,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。
实际上,关于刑事和解必须是有被害人的案件,否则不得进行刑事和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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